劳动合同到期不能解除情况有哪些
杭州余杭律师事务所
2025-04-09
法律分析: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即便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也不能解除合同,这是为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要按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合同到期不可随意解除,以确保工伤劳动者后面生活有保障。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合同到期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体现了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时期的保护。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合同到期不得解除,有助于保障老员工的就业稳定。
(5)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延续至医疗期结束,保障劳动者在病休期间的权益。
提醒: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得违规解除合同。劳动者遇到单位违规解除合同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劳动合同到期在特定情形下不能解除,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当存在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体检、疑似职业病在诊断观察期、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女职工三期、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退休不足五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等情况时,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应做到: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安排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完成检查不得在合同到期时解除合同。2.对于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劳动者,严格按工伤保险规定处理,保障其后面权益。3.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自动续延合同至相应情形消失。4.对于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5.劳动者在规定医疗期内,延续合同至医疗期结束。✫✫✫✫✫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劳动合同到期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体检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观察期、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合同不得解除或应延续。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对劳动合同到期的解除情形作出限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检查,可能存在潜在职业病风险;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劳动者,按工伤保险规定保障其权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需特殊保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多年且临近退休的劳动者,工作稳定性应受保障;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需要时间康复。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的关怀和保护。如果您在劳动合同到期相关问题上有疑问,不清楚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企业需严格遵守规定,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的劳动者,待相关检查或观察结束后再视情况处理劳动合同。
(二)对于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按照工伤保险规定处理,不可随意在合同到期时解除。
(三)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自动续延合同至相应情形消失。
(四)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
(五)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延续至医疗期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离岗前未做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观察期,合同到期不能解除。
2.员工在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工伤保险规定,合同到期不能随意解除。
3.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合同到期需续延至相应情形结束。
4.在单位连续工作15年,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合同到期不得解除。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合同到期延续至医疗期结束。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即便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也不能解除合同,这是为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要按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合同到期不可随意解除,以确保工伤劳动者后面生活有保障。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合同到期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体现了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时期的保护。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合同到期不得解除,有助于保障老员工的就业稳定。
(5)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延续至医疗期结束,保障劳动者在病休期间的权益。
提醒: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得违规解除合同。劳动者遇到单位违规解除合同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劳动合同到期在特定情形下不能解除,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当存在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体检、疑似职业病在诊断观察期、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女职工三期、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退休不足五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等情况时,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应做到: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安排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完成检查不得在合同到期时解除合同。2.对于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劳动者,严格按工伤保险规定处理,保障其后面权益。3.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自动续延合同至相应情形消失。4.对于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5.劳动者在规定医疗期内,延续合同至医疗期结束。✫✫✫✫✫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劳动合同到期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体检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观察期、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合同不得解除或应延续。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对劳动合同到期的解除情形作出限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检查,可能存在潜在职业病风险;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劳动者,按工伤保险规定保障其权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需特殊保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多年且临近退休的劳动者,工作稳定性应受保障;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需要时间康复。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的关怀和保护。如果您在劳动合同到期相关问题上有疑问,不清楚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企业需严格遵守规定,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的劳动者,待相关检查或观察结束后再视情况处理劳动合同。
(二)对于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按照工伤保险规定处理,不可随意在合同到期时解除。
(三)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自动续延合同至相应情形消失。
(四)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
(五)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延续至医疗期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离岗前未做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观察期,合同到期不能解除。
2.员工在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工伤保险规定,合同到期不能随意解除。
3.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合同到期需续延至相应情形结束。
4.在单位连续工作15年,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合同到期不得解除。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合同到期延续至医疗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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